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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批22座集体水库获“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浏览次数: ?

11月28日,在长兴县水利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共同推动下,全市首本村集体所有水库不动产权证正式交到了该县泗安镇云峰村党总支书记刘斌手中,这标志着我市水库不动产登记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突破。此次长兴县共有22座集体水库成功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系全市首批,确权土地面积超18万平方米,房产面积超800平方米。

双手接过崭新的不动产权证,刘斌仔细端详着证书内容,脸上洋溢着喜悦:“有了这张‘身份证’,逃牛岭水库的发展更有底气了!”他告诉记者,过去因权属不清,村里空有优质水库资源却难以有效开发利用,“现在有了法律保障,我们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据悉,云峰村将积极对接社会资本,开发水上休闲等项目,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30万至50万元,“这些项目将盘活水库资源,带动村民就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刘斌说。

记者了解到,长兴县是我市目前唯一纳入省级水库不动产登记改革试点的地区。全县现有水库35座,包括大型1座、中型3座、小型31座,多数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普遍存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

为系统破解这些难题,今年,该县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水库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明确登记范围、权属认定路径和建筑物分类要求,探索出一条符合地方实际的水库确权路径。

水库拥有“身份证”后究竟能释放多大能量?长兴县水库管理中心主任吴洪峰告诉记者,水利工程纳入不动产登记,意味着其作为重要“不动产”被正式纳入国家统一登记体系。而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坐落、面积等信息,则为后续盘活水利资产、开展抵押融资、引入社会资本奠定了法律基础。

为了全面摸清了村集体水库的“家底”,在前期登记过程中,长兴逐库开展测绘与权属核查,面对集体建设用地权源材料缺失等难题,创新采用“村集体说明+公示+乡镇审核+县政府审批”模式,依法依规打通登记堵点。

“我们计划在2年内实现全县水库不动产登记全覆盖。”长兴县水利局介绍,长兴还将建立水库资源项目库,通过公开招标、合作开发等方式,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开发。

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我市将在长兴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做法、完善机制,逐步将改革成果推广至全市。

信息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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