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以水资源税改革为牵引,聚焦“计量不准、协同不畅、动力不足”三大堵点,在全省率先构建“前端明责、中端强管、后端智治”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水资源管理从“粗放监管”向“精准治水”、企业用水从“被动缴费”向“主动节水”转变。
一是首创“检定权属分离”前端机制。在全省率先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统一承担取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校准工作,并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120家重点自备水取水户计量设施全覆盖检定;同步与40余家企业签订《计量设施使用权交接协议》,实现器具“使用权归企业、监管权归水利、检定权归市监”的三分离模式。实施以来,计量数据法定性和公信力显著增强,首月税改申报水量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为全省提供了首个制度性解决方案。
二是打造“一企一码”中端协同平台。依托水资源管理平台,打通水利、税务、市场监管三方数据壁垒,以纳税人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建立“一企一码”全周期档案,对年用水50万m?以上企业加装20套校核计量设备,构建“同比环比双比对”智能预警机制。运行后,部门协同效率提升60%,异常用水15日内复核率达100%,计量误差发生率下降超30%,实现取水—监测—征税无缝衔接。
三是构建“激励闭环”后端治理体系。建立税务与水利15日内双向复核机制,推行多部门联合审核水效达标企业减免政策,首批3家企业获减税10万元;同步指导80%以上企业建立规范用水台账并设立“用水管理员”。机制落地以来,企业节水技改积极性显著提高,年新增节水量超100万立方米,水资源费改税转化率达100%,形成“精准计量—公平征税—正向激励”的良性循环。
信息来源:长兴县水利局